事项名称
实施主体
行使层级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筹备设立期间招收学生的处罚
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县级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广告,骗取钱财,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或者提高收费标准,未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财务管理对办学结余进行分配的处罚
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县级
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机构、开设社会保险基金专户的机构和专户管理银行及其工作人员隐匿、转移、侵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或违规投资运营的处罚
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县级
对职业中介机构发布的就业信息中包含歧视性内容等的处罚
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县级
对违反《技师合格证书》、《技术等级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核发办法和规定,滥发证书的处罚
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县级
对用人单位未制定和公布工资支付制度、未向劳动者提供工资支付清单等违反工资支付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的处罚
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县级
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处罚
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县级
对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处罚
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县级
对违反本法规定,职业中介机构向劳动者收取押金的处罚
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县级
对民办学校擅自分立、合并民办学校的;擅自改变民办学校名称、层次、类别和举办者的;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骗取钱财的;非法颁发或者伪造学历证书、结业证书、培训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第六十二条规定情形的处罚
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县级
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超出职业技能鉴定许可证规定的业务范围从事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活动,严重违反职业技能鉴定程序或者降低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标准,伪造、变造、买卖职业资格证书
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县级
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擅自扩大许可业务范围、不依法接受检查或提供虚假材料、或不按规定办理许可证变更等手续的处罚
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县级
未经许可和登记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处罚
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县级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违反规定为无合法身份证件的求职者提供职业介绍服务,或者介绍求职者从事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职业,或者以人力资源服务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的处罚
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县级
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的处罚
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县级
对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违法的处罚
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县级
以民族、性别、宗教信仰为由拒绝聘用或者提高聘用标准,招聘不得招聘人员的,向应聘者收取费用或采取欺诈等手段谋取非法利益的处罚
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县级
娱乐场所招用未成年人的处罚
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县级
对用人单位违反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的处罚
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县级
对企业未按照国家规定提取或者挪用职工教育经费的处罚
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县级
共75 条
第3页
共4页
首 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 页
到第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