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实施主体
行使层级
土地复垦义务人拒绝、阻碍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处罚
茶陵县自然资源局
县级
对破坏或者擅自改变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的处罚
茶陵县自然资源局
县级
对未经批准擅自转让、出租、抵押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处罚
茶陵县自然资源局
县级
对测绘单位违法转包测绘项目的处罚
茶陵县自然资源局
县级
对损毁测量标志、危害测量标志安全或者影响使用效能、侵占永久性测量标志用地、拒不支付永久性测量标志迁建费等行为的处罚
茶陵县自然资源局
县级
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资质单位或者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单位不按规定履行职责的处罚
茶陵县自然资源局
县级
违反测量标志保护规定的处罚
茶陵县自然资源局
县级
属《土地调查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处罚
茶陵县自然资源局
县级
未按期缴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的处罚
茶陵县自然资源局
县级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资质单位不按照规定及时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注销手续,不按时进行备案的处罚
茶陵县自然资源局
县级
对未取得测绘资质证书或以欺骗手段取得测绘资质证书从事测绘活动的处罚
茶陵县自然资源局
县级
对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以其他测绘单位的名义从事测绘活动、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从事测绘活动的处罚
茶陵县自然资源局
县级
对不按规定汇交测绘成果资料行为的处罚
茶陵县自然资源局
县级
对非法制造使用权属证明的处罚
茶陵县自然资源局
县级
对未取得测绘执业资格,擅自从事测绘活动的处罚
茶陵县自然资源局
县级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单位不及时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注销手续,不按时进行资质和项目备案的处罚
茶陵县自然资源局
县级
应当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而未编制的,或者扩大开采规模、变更矿区范围或者开采方式,未重新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并经原审批机关批准的处罚
茶陵县自然资源局
县级
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爆破、削坡、进行工程建设以及从事其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活动的处罚
茶陵县自然资源局
县级
对经国务院批准的重点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连续二年未使用的处罚
茶陵县自然资源局
县级
对不按期缴纳探矿权使用费、价款,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处罚
茶陵县自然资源局
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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