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实施主体
行使层级
对将未完全拆解、利用或者处置的电子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列入名录(包括临时名录)且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拆解利用处置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从事拆解、利用、处置活动,拆解、利用和处置电子废物不符合有关电子废物污染防治的相关标准、技术规范和技术政策的要求,或者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禁止性技术、工艺、设备要求,贮存、拆解、利用、处置电子废物的作业场所不符合要求,未按规定记录经营情况、日常环境监测数据、所产生工业电子废物的有关情况等,或者环境监测数据、经营情况记录弄虚作假,未按培训制度和计划进行培训,贮存电子废物超过一年的处罚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津市分局
县级
伪造、变造、转让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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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
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从事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活动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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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
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企业未建立日常环境监测制度或者未开展日常环境监测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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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
造成水污染事故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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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
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违反医疗废物管理及处置规定的行为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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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无正当理由,阻碍执法人员执行职务,拒绝执法人员进入现场,或者不配合执法部门的检查、监测、调查取证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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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
对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大气污染物,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大气污染物,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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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
对不按规定申报、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等违反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管理规定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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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
逾期不处置危险废物或者处置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代为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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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
对违反规定造成水污染事故,经责令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而不按要求采取治理措施或不具备治理能力的代为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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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
对涉嫌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的场所、设备、运输工具和物品的查封、暂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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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
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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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从事进口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进行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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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
对管辖范围内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有关的单位进行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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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
对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在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中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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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
对管辖范围内产生尾矿的企业进行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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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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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
对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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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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