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实施主体
行使层级
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以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等违反执业管理规定的处罚
郴州市司法局
市级/隶属
法律援助人员发生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拖延、擅自终止法律援助案件,收取财物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郴州市司法局
县级
律师有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费用,接受委托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拒绝辩护或者代理,不按时出庭参加诉讼或者仲裁;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泄露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等情形的处罚
郴州市司法局
市级/隶属
律师事务所违反规定接受委托、收取费用;违反法定程序办理变更名称、负责人、章程、合伙协议、住所、合伙人等重大事项;从事法律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以诋毁其他律师事务所、律师或者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违反规定接受有利益冲突的案件;拒绝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向司法行政部门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对本所律师疏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等情形的处罚
郴州市司法局
市级/隶属
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郴州市司法局
市级/隶属
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向受援人收取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处罚
郴州市司法局
市级/隶属
律师有同时在两个以上律师事务所执业;以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或者代理与本人及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二年内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拒绝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等情形的处罚
郴州市司法局
市级/隶属
对司法鉴定违法违纪的执业行为的监督
郴州市司法局
市级/隶属
法制宣传教育评估考核
郴州市司法局
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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