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实施主体
行使层级
内地居民婚姻登记
宜章县民政局
县级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予
宜章县民政局
县级
对对民办非企业单位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或连续两年“年检不合格”的处罚
宜章县民政局
县级
未与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签订服务协议,或者协议不符合规定的;未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开展服务的;配备人员的资格不符合规定的;向负责监督检查的民政部门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情况真实材料的;利用养老机构的房屋、场地、设施开展与养老服务宗旨无关的活动的;歧视、侮辱、虐待或遗弃老年人以及其他侵犯老年人 合法权益行为的;擅自暂停或者终止服务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的处罚
宜章县民政局
县级
违反国家关于老年人、残疾人和孤儿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侵害服务对象合法权益的;未取得《社会福利构构设置批准证书》擅自执业的;年检不合格,限期整改后仍不合格的;进行非法集资的;未办理变更手续,其活动超出许可范围的;其他违法行为等的处罚
宜章县民政局
县级
未经登记,擅自以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的,或者被撤销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继续以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的处罚
宜章县民政局
县级
对社会团体涂改出租(借)证书印章、违法侵占筹集款物、不按规定活动、登记和接受检查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宜章县民政局
县级
对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或封建迷信殡葬用品行为的处罚
宜章县民政局
县级
民办非企业单位在申请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登记的,或者业务主管单位撤销批准的处罚
宜章县民政局
县级
对擅自兴建殡葬设施等行为的处罚
宜章县民政局
县级
对未使用标准地名或未按规定书写、拼写标准地名行为的处罚
宜章县民政局
县级
对社会福利机构侵害服务对象合法权益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宜章县民政局
县级
对非法从事墓葬经营活动的处罚
宜章县民政局
县级
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在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期间家庭收入情况好转,不按规定告之管理审批机关,继续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处罚
宜章县民政局
县级
故意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本级行政区域界线界桩或者其他界线标志物的处罚
宜章县民政局
县级
社会救助监督检查
宜章县民政局
县级
社会团体年度监督检查
宜章县民政局
县级
对福利企业的检查
宜章县民政局
县级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定期核查
宜章县民政局
县级
农村公益性墓地年检
宜章县民政局
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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