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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信息
机构名称: 郴州市科技局
职权名称: 科技政策咨询
责任处室: 办公室
职权类型: 公共服务
职权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7〕第82号)第十一条 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科学技术进步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科学技术进步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科学技术进步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科学技术进步工作。
责任事项: 为自然人、法人提供科技政策咨询服务
责任事项依据: 三定方案
追责对象范围: 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
办事指南: 科技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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