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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申请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我要申请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实施主体 凤凰县人社局
兑现层级 省级/直属,市级/隶属,县级
政策期限 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办理方式 窗口现场服务
兑现成果形式 电话、邮件反馈审查意见,资金拨付
政策类别 就业用工
办理时限 25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0743-3221183
监督电话 0743-12345(县政府服务热线) 0743-3221245(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0743-3225572(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事项名称 我要申请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实施主体 凤凰县人社局
兑现层级 省级/直属,市级/隶属,县级 政策期限 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办理方式 窗口现场服务
兑现成果形式 电话、邮件反馈审查意见,资金拨付
政策类别 就业用工 收费依据 不收费
办理地点 湖南省湘西自治州凤凰县凤凰县沱江镇二级路县政务中心(乘6、7路公交车到县公安局站下)人社窗口 办理时限 25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0743-3221183 监督电话 0743-12345(县政府服务热线) 0743-3221245(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0743-3225572(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政策依据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十六条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20号)对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或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可给予1000元/人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受理截止期限为2020年12月31日。
申报条件
1、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2、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3、吸纳符合规定条件人员就业满12个月。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份数 提交方式 是否要电子材料 受理标准 来源渠道 材料范本 填报须知
申报流程
1、符合条件的企业提出一次性岗位补贴申请; 2、州就业服务中心受理企业提交的一次性岗位补贴申请资料,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 3、核实其所吸纳人员条件,并将其相关信息在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或政府公共服务网上公示15天; 4、公示15天期满无异议后,将补贴资金直接支付到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中小微型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帐户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