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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我要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
实施主体 泸溪县
兑现层级 省级/直属,市级/隶属,县级
政策期限 2020年2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办理方式 窗口现场服务
兑现成果形式 电话、邮件告知审批结果
政策类别 运营成本
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0743-4264108(县社保办事大厅)
监督电话 0743-12345(政府服务热线)
事项名称 我要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 实施主体 泸溪县
兑现层级 省级/直属,市级/隶属,县级 政策期限 2020年2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办理方式 窗口现场服务
兑现成果形式 电话、邮件告知审批结果
政策类别 运营成本 收费依据 此项不收费
办理地点 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0743-4264108(县社保办事大厅) 监督电话 0743-12345(政府服务热线)
政策依据
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继续缓缴社会保险费至2020年12月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人社部发〔2020〕49号) 《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49 号)
申报条件
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份数 提交方式 是否要电子材料 受理标准 来源渠道 材料范本 填报须知
申报流程
1、受疫情影响,符合缓缴工伤保险费条件的参保企业提出缓缴申请; 2、县社保办事大厅工伤保险窗口受理缓缴工伤保险费申请资料,县工伤保险服务中心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与企业签订缓缴协议; 3、将相关资料报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汇总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 4、县社保办事大厅工伤保险窗口向申请单位告知审批结果。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