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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申请免缴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我要申请免缴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
实施主体 吉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兑现层级 省级/直属,市级/隶属,县级
政策期限 2020年2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办理方式 窗口现场服务
兑现成果形式 由税务部门送达
政策类别 就业用工
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0743-8720485(州社保中心)
监督电话 0743-8222165(州行政审批服务局)
事项名称 我要申请免缴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 实施主体 吉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兑现层级 省级/直属,市级/隶属,县级 政策期限 2020年2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办理方式 窗口现场服务
兑现成果形式 由税务部门送达
政策类别 就业用工 收费依据 不收费
办理地点 地点:湘西自治州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州社保中心15号窗口 地址:湖南湘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吉凤街道办事处武陵山大道21号(乘1路公交车到州博物馆站下) 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0743-8720485(州社保中心) 监督电话 0743-8222165(州行政审批服务局)
政策依据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对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的政策,延长执行到2020年12月底。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单位方式参加三项社会保险的,继续参照企业办法享受单位缴费减免和缓缴政策。(人社部发〔2020〕49号) 《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49 号)
申报条件
符合中型、小型、微型划型标准的企业(在州社保中心参保的企业)。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份数 提交方式 是否要电子材料 受理标准 来源渠道 材料范本 填报须知
申报流程
操作系统完成“中小微”划型标识后将数据推送至税务部门,由税务部门收费(职工个人应缴部分)后,单位部分免缴。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