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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申请见习补贴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我要申请见习补贴
实施主体 州人社局
兑现层级 市级/隶属,县级
政策期限 按季补贴
办理方式 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科
兑现成果形式 电话反馈审查意见,资金拨付
政策类别 就业用工
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0743-2813204(市就业服务中心)
监督电话 0743-12345(政府服务热线)
事项名称 我要申请见习补贴 实施主体 州人社局
兑现层级 市级/隶属,县级 政策期限 按季补贴
办理方式 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科
兑现成果形式 电话反馈审查意见,资金拨付
政策类别 就业用工 收费依据 不收费
办理地点 地点:吉首市政务服务中心优惠政策兑现窗口 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0743-2813204(市就业服务中心) 监督电话 0743-12345(政府服务热线)
政策依据
对见习期未满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受理期限截止期限为2020年12月31日。(湘政办发〔2020〕20号)
申报条件
离校 2 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或16—24 周岁登记的失业人员。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份数 提交方式 是否要电子材料 受理标准 来源渠道 材料范本 填报须知
见习补贴申请报告原件 1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见习补贴审批表原件 1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政府部门核发 查看详情
就业见习人员花名册原件 1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青年见习就业见习协议书原件 1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发放每月基本生活见习补贴银行凭证复印件 1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提供见习人员身份证和毕业证书的复印件或就业创业登记证复印件复印件 1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青年见习申请登记表原件 1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政府部门核发 查看详情
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原件 1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申报流程
1、市内符合条件的青年就业见习基地提交见习补贴申请报告; 2、市就业服务中心受理申请资料并进行初审; 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4、市财政局拨付资金。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