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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我要申请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我要申请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实施主体 州、县市人社部门
兑现层级 市级/隶属,县级
政策期限 受理截止期限为2020年12月31日
办理方式 窗口现场服务
兑现成果形式 窗口自取
政策类别 就业用工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吉首市就业服务中心 0743-2813266
监督电话 0743-12345
事项名称 我要申请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实施主体 州、县市人社部门
兑现层级 市级/隶属,县级 政策期限 受理截止期限为2020年12月31日
办理方式 窗口现场服务
兑现成果形式 窗口自取
政策类别 就业用工 收费依据 不收费
办理地点 吉首市政务服务中心优惠政策兑现窗口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吉首市就业服务中心 0743-2813266 监督电话 0743-12345
政策依据
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开展跨区域(户籍所在市州以外)有组织劳务输出,每成功介绍1名劳动力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给予300元/人的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受理截止期限为2020年12月31日。(湘政办发〔2020〕20号)
申报条件
1.自工商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2年以内的个体工商户、初创企业以及农民合作社可按规定申报创业补贴; 2.湘西州范围内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在湘 西州范围内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且与注册地址一致; 3.有健全的企业管理制度,社会效益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无知识产权或其他经济、法律纠纷; 4.创业处于起步和发展阶段,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不包括建筑业、娱乐业、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产中介、桑拿、按摩、网吧以及其他国家产业政策不予鼓励的行业),创业主体具有一定的发展潜力。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份数 提交方式 是否要电子材料 受理标准 来源渠道 材料范本 填报须知
《湘西州创业补贴申请审批表》原件 1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政府部门核发 查看详情
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 1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1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创业主体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1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员工花名册,工资发放表(银行流水对账单),与员工签署的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1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申报场地租金补贴还需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地址应与注册登记地一致)、缴纳租金的凭证复印件(注明租金起止时间段)复印件 1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各级经办机构需要补充提交的其他材料复印件 1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申报流程
1.申请人提出申请; 2.州、县市人社部门受理申请资料并进行初审,6个工作日内完成; 3.州、县市人社部门对审核通过的资料进行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4.州、县市人社部7个工作日内落实兑现资金,拨付资金。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