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市 切换

湖南省

即将前往:
吉首市
切换
行政区划部门

我要申请免除房屋租金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我要申请免除房屋租金
实施主体 州直相关单位、州教体局、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州财政局
兑现层级 省级/直属,市级/隶属,县级
政策期限 2020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今年未交租金的,直接在本年度租金中减免,已交租金的抵扣下年度租金)
办理方式 窗口现场服务
兑现成果形式 电话、现场反馈审查意见
政策类别 就业用工
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0743-2813299
监督电话 0743-12345(政府服务热线)
事项名称 我要申请免除房屋租金 实施主体 州直相关单位、州教体局、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州财政局
兑现层级 省级/直属,市级/隶属,县级 政策期限 2020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今年未交租金的,直接在本年度租金中减免,已交租金的抵扣下年度租金)
办理方式 窗口现场服务
兑现成果形式 电话、现场反馈审查意见
政策类别 就业用工 收费依据 不收费
办理地点 地点:吉首市政务服务中心“优惠政策兑现窗口”。 地址:乘6路公交车到吉首市政务服务中心站下 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0743-2813299 监督电话 0743-12345(政府服务热线)
政策依据
对承租国有房屋(包括国有企业和政府部门、高校、研究院所等行政事业单位房屋,下同)用于经营、出现困难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除上半年3个月房屋租金。转租、分租国有房屋的,要确保免租惠及最终承租人。(发改投资规〔2020〕734号) 《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规〔2020〕734 号)
申报条件
疫情期间经营、出现困难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份数 提交方式 是否要电子材料 受理标准 来源渠道 材料范本 填报须知
申请免除房屋租金报告原件 1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租赁合同复印件 1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申报流程
1、疫情期间经营、出现困难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向出租方(包括国有企业和政府部门、高校、研究院所等行政事业)提交申请减免房屋租金报告。 2、出租方(包括国有企业和政府部门、高校、研究院所等行政事业)根据文件精神进行房屋租金减免,已经收取房屋租金的并已上交非税的,可与承租方进行商议,抵扣2021年房屋租金。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