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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我要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实施主体 冷水江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兑现层级 省级/直属,市级/隶属,县级
政策期限 12月31日前
办理方式 冷水江市政务中心三厅
兑现成果形式 资金直接拨付到企业账户
政策类别 财政奖补
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12345678
监督电话 12345678
事项名称 我要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实施主体 冷水江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兑现层级 省级/直属,市级/隶属,县级 政策期限 12月31日前
办理方式 冷水江市政务中心三厅
兑现成果形式 资金直接拨付到企业账户
政策类别 财政奖补 收费依据 此项不收费
办理地点 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12345678 监督电话 12345678
政策依据
对符合条件的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 (其中深度贫困地区返还60% )(湘政发[2020] 3号)。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标准最高可提至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的100%,受理截止期限为2020年12月31日(湘政办发[2020] 20号)。将兼并重组、化解产能过剩、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稳岗返还标准提高到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70%(湘人社规[2020]20号)。
申报条件
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满1年以上; 2、上年度裁员比例低于我市城镇登记失业率; 3、申报年度有欠费的用人单位不得享受稳岗补贴。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份数 提交方式 是否要电子材料 受理标准 来源渠道 材料范本 填报须知
参保单位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审批表原件 1份网上现场都可提交查看详情 政府部门核发 示例样表 查看详情
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承诺书原件 1份网上现场都可提交查看详情 政府部门核发 查看详情
申报流程
1、失业保险窗口受理初审;2、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3、市财政部门复审;4、网上公示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