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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申请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我要申请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实施主体 邵东市人社局
兑现层级 市级/隶属,县级
政策期限 2020年12月31日之前
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
兑现成果形式 见习补贴发放至见习基地单位银行账户
政策类别 就业用工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0739-2689511
监督电话 0739-2721116
事项名称 我要申请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实施主体 邵东市人社局
兑现层级 市级/隶属,县级 政策期限 2020年12月31日之前
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
兑现成果形式 见习补贴发放至见习基地单位银行账户
政策类别 就业用工 收费依据 暂不收费
办理地点 邵东市兴和大道228号市政府机关大楼432办公室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0739-2689511 监督电话 0739-2721116
政策依据
大力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重点面向企业职工、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贫困劳动力、贫困家庭子女等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给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符合条件的人员给予生活费补贴。(湘政办发〔2020〕20号) 对《湖南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目录(2019—2021年)》(湘人社发〔2019〕17号)规定的各类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普遍提高50%。原有规定上浮的地区和人员,按原有比例享受职业培训补贴,不叠加享受。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确定为紧缺职业(工种)的,普调后其培训补贴标准上浮10%的规定仍继续执行。(湘人社规〔2020〕2号)
申报条件
(一)在我市范围内依法成立(注册)公司及其事业单位;(二)申请单位应具有一定规模、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经济效益,产品(项目)有一定的技术含量;(三)申请单位要具有规范的毕业生见习管理制度和见习指导师资力量,能按实际需求进行见习指导;(四)能持续提供一定数量、适合毕业生就业见习的岗位,能按照有关规定为见习人员提供必要的见习我条件,并提供一定的基本生活补贴和必要的劳保用品,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障见习人员顺利完成见习任务;(五)自觉遵守有关高校毕业生(青年)就业见习文件规定的其他事项。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份数 提交方式 是否要电子材料 受理标准 来源渠道 材料范本 填报须知
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申请表(单位)原件 1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空白表格 查看详情
职业技能培训生活费补贴申请表(单位)原件 1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空白表格 查看详情
职业技能培训学员登记表原件 1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空白表格 查看详情
学员本人签字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人员名册》原件 1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空白表格 查看详情
员本人签字的《职业技能培训生活费补贴人员名册》原件 1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空白表格 查看详情
申报流程
1、申报材料。培训考核结束后由企业或培训机构根据学员取得相关证书的情况,登录信息管理平台向公共就业服务部门提交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 2、初审、复审。由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责任部门进行初审和复审(市本级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按规定对培训补贴工作初审(签字)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复审,并经分管领导审批)。 3、公示。将补贴资金审核情况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政府公共服务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信息公开要严格按照人社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就业补助资金使用信息公开中进一步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49 号)要求执行,内容包括:享受补贴的单位名称或人员名单(含隐藏部分数字的身份证号)、培训内容、培训时间、鉴定等级、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同时公布当地人社部门的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接受实名举报。 4、资金拨付。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