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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我要申请减免房产税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我要申请减免房产税
实施主体 国家税务总局邵东市税务局
兑现层级 省级/直属,市级/隶属,县级
政策期限 湘政发[2020]3号文件公布之日起至疫情解除之日止
办理方式 网上申报
兑现成果形式 核准通过后,纳税人进行纳税申报,通过征前减免的方式实现税收减免。 纳税人已申报纳税的,办理退税或税款抵缴手续。
政策类别 税费优惠
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0739-2812366
监督电话 0739-2812366;12345
事项名称 我要申请减免房产税 实施主体 国家税务总局邵东市税务局
兑现层级 省级/直属,市级/隶属,县级 政策期限 湘政发[2020]3号文件公布之日起至疫情解除之日止
办理方式 网上申报
兑现成果形式 核准通过后,纳税人进行纳税申报,通过征前减免的方式实现税收减免。 纳税人已申报纳税的,办理退税或税款抵缴手续。
政策类别 税费优惠 收费依据 暂不收费
办理地点 主管税务机关;湖南省电子税务局 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0739-2812366 监督电话 0739-2812366;12345
政策依据
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发生重大损失的企业,可依法依规申请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湘政发〔2020〕3号)(湘财税〔2020〕7号)
申报条件
1.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自用土地、房产。 2.受疫情影响较大经营困难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指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两类)、影视娱乐(指电影放映、文化艺术业、体育及娱乐业)行业企业的自用土地、房产。行业具体判断标准按照现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执行,纳税人2019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须占收入总额(剔除不征税收入和投资收益)的50%以上。 3.主动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的大型商务楼宇、商场、市场和产业园区等出租方。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份数 提交方式 是否要电子材料 受理标准 来源渠道 材料范本 填报须知
纳税人减免税申请报告(减免税理由、依据、范围、期限、数量、金额等)。原件 1份网上现场都可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纳税人减免税申请核准表》原件 1份网上现场都可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详情
出租方证明减免租金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1份网上现场都可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申报流程
1.网上申报 (1)纳税人进入湖南省电子税务局官网https://etax.hunan.chinatax.gov.cn/,登录后,在首页点击【我要办税】,通过【税收减免】-【税收减免核准】路径,进入“税收减免核准”功能界面。 (2)点击[新增信息]按钮,弹出“新增税收减免”界面。 据实录入“征收项目”、“减免税核准事项”、“征收品目”、“减免类型”、“有效期起”、“有效期止”、“办理人员身份证件类型”、“办理人员身份证号码”、“减征额度”或“减征幅度”。 “减免性质名称”、“减免性质大类”、“减免性质小类”、“减免征类型”、“减免类型”自动带出,不可修改。 界面下方显示资料报送清单。 (3)点击[下一步],回到新增税收减免核准主界面,也可以点击[上一步]进行修改。 (4)检查无误后可点击[保存],或直接点击[提交]。点击[保存]按钮,将在【税收减免核准】主界面形成草稿,草稿可以进行修改、删除;点击[提交]按钮,若校验无误,申请事项将提交至主管税务机关,出现提示信息:“提交成功,您的申请事项已经接收!请在3个工作日内携带相关资料到办税大厅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否则系统将自动退回此申请事项。” (5)纳税人提交减免税核准申请后,在“税收减免核准”主界面点击[查看]按钮,可以进入“查看申请表详情”界面,点击[打印]按钮可打印;还可以进入“查看办理进度”界面,查看业务进度流程详情。 2.窗口申报 符合申请条件的纳税人,可在办税服务厅提交《纳税人减免税申请核准表》,提供相应报送资料,由办税服务厅代办转报。 3.注意事项 (1)同一个税种同一个审批事项在同一个时间段只能申请一次。 (2)减免税书面核准决定未下达之前应按规定进行纳税申报。纳税人在减免税书面核准决定下达之后,所享受的减免税应当进行申报。 (3)纳税人享受减免税的情形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向税务机关报告,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减免税资质进行重新审核。 (4)“减征额度”和“减征幅度”有且仅有其一。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