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植县 切换

湖南省

即将前往:
桑植县
切换
行政区划部门

我要申请减免房产税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我要申请减免房产税
实施主体 国家税务总局桑植县税务局
兑现层级 省级/直属,市级/隶属,县级
政策期限 减免房产税的受理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6月30日
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
兑现成果形式 核准通过后,纳税人进行纳税申报,通过征前减免的方式实现税收减免。 纳税人已申报纳税的,办理退税或税款抵缴手续。
政策类别 税费优惠
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0744-2860077
监督电话 0744-6237510
事项名称 我要申请减免房产税 实施主体 国家税务总局桑植县税务局
兑现层级 省级/直属,市级/隶属,县级 政策期限 减免房产税的受理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6月30日
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
兑现成果形式 核准通过后,纳税人进行纳税申报,通过征前减免的方式实现税收减免。 纳税人已申报纳税的,办理退税或税款抵缴手续。
政策类别 税费优惠 收费依据 暂不收费
办理地点 桑植县澧源镇老观潭社区行政中心西楼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0744-2860077 监督电话 0744-6237510
政策依据
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发生重大损失的企业,可依法依规申请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湘政发〔2020〕3号)(湘财税〔2020〕7号)
申报条件
1.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自用土地、房产。 2.受疫情影响较大经营困难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指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两类)、影视娱乐(指电影放映、文化艺术业、体育及娱乐业)行业企业的自用土地、房产。行业具体判断标准按照现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执行,纳税人2019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须占收入总额(剔除不征税收入和投资收益)的50%以上。 3.主动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的大型商务楼宇、商场、市场和产业园区等出租方。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份数 提交方式 是否要电子材料 受理标准 来源渠道 材料范本 填报须知
2.纳税人减免税申请核准表原件 1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1.纳税人减免税申请报告原件 1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出租方证明减免租金的相关资料原件 1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申报流程
个人自主申报→窗口受理材料→补贴材料初审→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办理→ 归档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