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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我要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我要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实施主体 国家税务总局衡阳市珠晖区税务局
兑现层级 县级
政策期限 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截止日期视疫情情况另行公告。
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兑现成果形式 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纳税人申请退还留抵退税,应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完成本期增值税纳税申报后,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退(抵)税申请表》。
政策类别 税费优惠
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0734-8348892
监督电话 0734-12345
事项名称 我要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实施主体 国家税务总局衡阳市珠晖区税务局
兑现层级 县级 政策期限 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截止日期视疫情情况另行公告。
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兑现成果形式 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纳税人申请退还留抵退税,应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完成本期增值税纳税申报后,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退(抵)税申请表》。
政策类别 税费优惠 收费依据 暂不收费
办理地点 珠晖区湘江东路141号一楼税务大厅 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0734-8348892 监督电话 0734-12345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2020年第8号)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可以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申报条件
列入省级及以上发展改革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确定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名单的企业。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份数 提交方式 是否要电子材料 受理标准 来源渠道 材料范本 填报须知
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申请表原件和复印件 1份网上现场都可提交查看详情 其他 查看详情
申报流程
提交资料——核对资料——受理——办理——反馈结果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5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