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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我要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实施主体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兑现层级 省级/直属,市级/隶属,镇(乡、街道)级
政策期限 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从申报灵活就业的次月起享受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自初次核对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之日起计算)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
办理方式 窗口申报
兑现成果形式 符合条件的发放到个人银行帐户。
政策类别 就业用工
办理时限 90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0731-96560
监督电话 0731-85063728
事项名称 我要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实施主体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兑现层级 省级/直属,市级/隶属,镇(乡、街道)级 政策期限 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从申报灵活就业的次月起享受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自初次核对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之日起计算)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
办理方式 窗口申报
兑现成果形式 符合条件的发放到个人银行帐户。
政策类别 就业用工 收费依据 不收费
办理地点 湖南人才大楼二楼社保窗口(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中路168号) 办理时限 90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0731-96560 监督电话 0731-85063728
政策依据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十六条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20号)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一定的社会保险补贴。
申报条件
在省本级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且未享受完规定年限社会保险补贴的就业困难人员。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份数 提交方式 是否要电子材料 受理标准 来源渠道 材料范本 填报须知
《省本级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表》原件和复印件 1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政府部门核发 查看详情
《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 1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政府部门核发 查看详情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 1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政府部门核发 查看详情
社保卡或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 1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其他 查看详情
申报流程
个人自主申报→窗口受理材料→补贴材料初审→省医保局、省社保中心、省就业中心复审→ 公示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