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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申请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我要申请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实施主体 永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兑现层级 省级/直属,市级/隶属,县级
政策期限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
办理方式 (一)窗口受理:直接到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二)网上申报:进入http://zwfw-new.hunan.gov.cn/hnzwfw/1/15/178/index.htm(县政务服务旗舰店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网上申报
兑现成果形式 资金直接拨付到企业账户
政策类别 就业用工
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0743-5223433(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 0743-12345(政府服务热线)、0743-5236192(县优化办)、0743-5229588(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事项名称 我要申请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实施主体 永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兑现层级 省级/直属,市级/隶属,县级 政策期限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
办理方式 (一)窗口受理:直接到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二)网上申报:进入http://zwfw-new.hunan.gov.cn/hnzwfw/1/15/178/index.htm(县政务服务旗舰店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网上申报
兑现成果形式 资金直接拨付到企业账户
政策类别 就业用工 收费依据 暂无收费
办理地点 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优惠政策兑现窗口 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0743-5223433(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 0743-12345(政府服务热线)、0743-5236192(县优化办)、0743-5229588(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政策依据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十六条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20号)对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或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可给予1000元/人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受理截止期限为2020年12月31日。
申报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可以申报:1、企业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经批准可缓缴的企业在申请此项补贴时可视同为按规定缴纳了社会保险费);2、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稳定就业1年以上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份数 提交方式 是否要电子材料 受理标准 来源渠道 材料范本 填报须知
申请人社保卡或银行卡复印件 1份网上提交查看详情 其他 查看详情
与吸纳人员签订的一年期限劳动合同(社保缴纳情况由人社部门内部核查)复印件 1份网上现场都可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1份网上现场都可提交查看详情 政府部门核发 查看详情
工资发放表复印件 1份网上现场都可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复印件 1份网上现场都可提交查看详情 其他 查看详情
3 符合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条件的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包括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提供其一即可,高校毕业生只需提供毕业证,属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复印件 1份网上现场都可提交查看详情 其他 查看详情
就业人员花名册复印件 1份网上现场都可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审批表原件 1份网上现场都可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详情
申报流程
企业自主申请→窗口受理→审核→公示→办结告知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