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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申请培训补贴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我要申请培训补贴
实施主体 泸溪县
兑现层级 市级/隶属,县级
政策期限 2020年3月23日-2021年12月31日
办理方式 现场服务
兑现成果形式 反馈审查意见,资金拨付
政策类别 就业用工
办理时限 26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0743-4261928(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 0743-12345(政府服务热线)
事项名称 我要申请培训补贴 实施主体 泸溪县
兑现层级 市级/隶属,县级 政策期限 2020年3月23日-2021年12月31日
办理方式 现场服务
兑现成果形式 反馈审查意见,资金拨付
政策类别 就业用工 收费依据 此项不收费
办理地点 办理时限 26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0743-4261928(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 0743-12345(政府服务热线)
政策依据
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社和扶贫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以及参保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并开展以工代训的,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给予企业每人每月500元的培训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湘人社规〔2020〕5号)
申报条件
1. 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社和扶贫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 2. 经困难认定,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暂时困难导致停工停业的中小微企业,于2020年1月1日后新吸纳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 3.以工代训补贴与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补贴、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扶贫车间岗位补贴不重复享受。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份数 提交方式 是否要电子材料 受理标准 来源渠道 材料范本 填报须知
申报流程
1. 符合条件的企业提出申请; 2. 县社保办事大厅就业服务窗口职业培训服务科受理以工代训申请资料并进行初审;(5个工作日) 3.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以工代训申报资料进行复核;(5个工作日) 4. 县就业服务中心职业培训服务科向申请单位告知审批结果;(1个工作日) 5.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以工代训补贴资金审核情况,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申请材料报送县财政局社保科;(5个工作日) 6. 县财政局10个工作日内落实兑现资金,将资金拨付到各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10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