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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申请战略投资文化旅游第一引资人奖励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我要申请战略投资文化旅游第一引资人奖励
实施主体 湘西州商务局
兑现层级 市级/隶属,县级
政策期限 暂无
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现场窗口办理
兑现成果形式 反馈审查意见、资金拨付。
政策类别 财政奖补
办理时限 90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0743-8312345(州政务服务中心)、各有关责任单位办公室
监督电话 0743-12345(州政府服务热线)、0743-8569189(州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0743-8222165(州行政审批服务局)
事项名称 我要申请战略投资文化旅游第一引资人奖励 实施主体 湘西州商务局
兑现层级 市级/隶属,县级 政策期限 暂无
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现场窗口办理
兑现成果形式 反馈审查意见、资金拨付。
政策类别 财政奖补 收费依据 此项不收费
办理地点 地点:州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4号“优惠政策兑现”窗口。 地址:湘西经济开发区吉凤街道办事处武陵山大道21号(乘1路公交车到州行政中心站下)。 办理时限 90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0743-8312345(州政务服务中心)、各有关责任单位办公室 监督电话 0743-12345(州政府服务热线)、0743-8569189(州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0743-8222165(州行政审批服务局)
政策依据
州政办函[2019]60号文件
申报条件
1、战略投资者来我州投资文化旅游业,打造集景区、酒店、新产品新业态、旅游地产等为一体的综合性旅游集团,其第一引资人根据州政办函〔2019〕60号文件精神规定,可以申报。 2、适用第三产业奖励规定。即引进形成固定资产投资额在3000万元及以上的第三产业类(商业综合体自持部分、服务业、物流业)项目,对第一引资人按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的3‰予以奖励; 3、新引进总部经济企业,对当年实现税收在2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9万元,每多上缴100万元税收增加奖励3万元; 4、新引进世界500强企业、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民营500强企业,实际投入到州内10大重点产业发展项目,且形成固定资产投资额3000万元及以上(不含代建部分)的,给予第一引资人5%的奖励,奖励额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5、单个项目不累计重复计奖,第一引资人所引进单个项目奖励额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份数 提交方式 是否要电子材料 受理标准 来源渠道 材料范本 填报须知
项目合作合同文本复印件复印件 1份网上现场都可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第一引资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 1份网上现场都可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投资方确认书原件 1份网上现场都可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新引进战略投资者在湘西自治州注册综合性旅游集团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 1份网上现场都可提交查看详情 政府部门核发 查看详情
银行到位资金证明复印件、支出凭证复印件复印件 1份网上现场都可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项目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 1份网上现场都可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其他能证明形成固定资产的佐证资料复印件 1份网上现场都可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资料真实性承诺书原件 1份网上现场都可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申报流程
1、“第一引资人”本人申请。认为符合某个项目第一引资人条件的人员,在当年11月30日前,向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报送其引进项目详细情况介绍资料,并填报申报表,出具投资方认可的书面意见(加盖公章)。 2、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初审。项目所在地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就第一引资人的申报资料,提出初步审核意见。若有异议,不予申报。 3、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审核。项目所在地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在当地商务主管部门初审的基础上,提出审核意见。若有异议,不予申报。 4、州发展开放型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州发展开放型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第三方(会计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对第一引资人所引进项目形成固定资产投资情况予以审核,并出具书面审计报告,再报经州发展开放型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初步确定第一引资人名单、奖励项目、奖励金额。 5、州人民政府批准。州发展开放型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第一引资人奖励审核情况,提交州人民政府研究批准。 6、获奖人员及奖额公示。由州发展开放型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州商务局在有关媒体或网站,对第一引资人拟奖励情况进行为期5个日历天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7、发放奖金。由州财政局将第一引资人奖励资金拨付到县市区财政部门,再由县市区商务部门兑现给第一引资人。第一引资人应按有关规定缴纳相关税款。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