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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申请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我要申请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实施主体 辰溪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兑现层级 市级/隶属,县级
政策期限 文件公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县复工复产政策兑现专窗。
兑现成果形式 补贴发放
政策类别 就业用工
办理时限 90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0745-7862797
监督电话 0745-5232971 ;12345
事项名称 我要申请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实施主体 辰溪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兑现层级 市级/隶属,县级 政策期限 文件公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县复工复产政策兑现专窗。
兑现成果形式 补贴发放
政策类别 就业用工 收费依据 暂不收费
办理地点 辰溪县住建环保大楼1楼县复工复产政策兑现专窗 办理时限 90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0745-7862797 监督电话 0745-5232971 ;12345
政策依据
大力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重点面向企业职工、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贫困劳动力、贫困家庭子女等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给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符合条件的人员给予生活费补贴。(湘政办发〔2020〕20号) 对《湖南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目录(2019—2021年)》(湘人社发〔2019〕17号)规定的各类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普遍提高50%。原有规定上浮的地区和人员,按原有比例享受职业培训补贴,不叠加享受。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确定为紧缺职业(工种)的,普调后其培训补贴标准上浮10%的规定仍继续执行。(湘人社规〔2020〕2号)
申报条件
企业职工、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以下简称“两后生”)、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即将刑满释放人员、强制戒毒人员及社区服刑人员和贫困劳动力、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份数 提交方式 是否要电子材料 受理标准 来源渠道 材料范本 填报须知
《就业技能培训补贴申请表(个人)》或 《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申请表(单位)》原件 1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培训证书(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1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培训机构出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原件原件 1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学员本人签字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人员名册》(单位)原件 1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申报流程
补贴申请(向培训办班所在地的人社部门经办窗口提供上述材料申请补贴办理。)----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后,财政部门根据人社部门的申请安排资金,由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劳动者本人农业银行存折)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