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垣县 切换

湖南省

即将前往:
花垣县
切换
行政区划部门

我要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我要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实施主体 花垣县人社局
兑现层级 省级/直属,市级/隶属,县级
政策期限 受理截止期限为2020年12月31日
办理方式 窗口现场服务
兑现成果形式 电话、邮件反馈审查意见,资金拨付
政策类别 就业用工
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0743-7227328
监督电话 0743-7218281
事项名称 我要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实施主体 花垣县人社局
兑现层级 省级/直属,市级/隶属,县级 政策期限 受理截止期限为2020年12月31日
办理方式 窗口现场服务
兑现成果形式 电话、邮件反馈审查意见,资金拨付
政策类别 就业用工 收费依据 此项不收费
办理地点 花垣县赶秋南路89号就业服务大厅2楼 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0743-7227328 监督电话 0743-7218281
政策依据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湘政发〔2020〕3号)对符合条件的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其中深度贫困地区返还60%)。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十六条措施>的通知》 (湘政办发〔2020〕20号 ) 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标准最高可提至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的100%,受理截止期限为2020年12月31日。
申报条件
1.参加失业保险一年以上; 2.不裁员或少裁员的,裁员率低于当地城镇登记失业率的参保单位;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份数 提交方式 是否要电子材料 受理标准 来源渠道 材料范本 填报须知
湘西州参保单位稳岗返还审批表原件 2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营业执照复印件 1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缴款凭据复印件 1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承诺书复印件 1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申报流程
1.参保单位申请; 2.县就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窗口受理申请资料并进行初审,1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的转办; 3.县就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科审核,3个工作日内提出兑现初步意见; 4.县就业服务中心复核,3个工作日兑现意见; 5.公示5个工作日后即时向申请人反馈公示结果,上报人社局审批并报州财政局拨款; 6.县财政局3个工作日内落实兑现资金,拨付资金。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