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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我要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实施主体 省财政厅、省税务局
兑现层级 县级
政策期限 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截止日期视疫情情况另行公告。
办理方式 1.网上申报 纳税人进入湖南省电子税务局官网https://etax.hunan.chinatax.gov.cn/ 2.窗口申报 3.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如纳税人存在欠缴税费未缴清的情况,不予办理退税申请。 (3)如纳税人不存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量留抵税额的,不予办理退税申请。(4)纳税人须先进行了退税账户账号备案登记才能办理退税申请。
兑现成果形式 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纳税人申请退还留抵退税,应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完成本期增值税纳税申报后,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退(抵)税申请表》。
政策类别 税费优惠
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0731-57336139
监督电话 0731-57336139
事项名称 我要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实施主体 省财政厅、省税务局
兑现层级 县级 政策期限 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截止日期视疫情情况另行公告。
办理方式 1.网上申报 纳税人进入湖南省电子税务局官网https://etax.hunan.chinatax.gov.cn/ 2.窗口申报 3.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如纳税人存在欠缴税费未缴清的情况,不予办理退税申请。 (3)如纳税人不存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量留抵税额的,不予办理退税申请。(4)纳税人须先进行了退税账户账号备案登记才能办理退税申请。
兑现成果形式 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纳税人申请退还留抵退税,应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完成本期增值税纳税申报后,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退(抵)税申请表》。
政策类别 税费优惠 收费依据 暂不收费
办理地点 湘潭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厅“六稳”“六保”政策兑现窗口 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0731-57336139 监督电话 0731-57336139
政策依据
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可以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
申报条件
列入省级及以上发展改革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确定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名单的企业。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份数 提交方式 是否要电子材料 受理标准 来源渠道 材料范本 填报须知
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申请表原件和复印件 1份网上现场都可提交查看详情 其他 查看详情
申报流程
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完成本期增值税纳税申报后申请。
办理时间
1.网上申报:全天 2.窗口申报:法定工作日,各地办税大厅办公时间可登陆湖南省税务局网站,通过【纳税服务】-【办税地图】路径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