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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申请减免增值税、消费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我要申请减免增值税、消费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实施主体 国家税务总局韶山市税务局
兑现层级 省级/直属,市级/隶属,县级
政策期限 2020年12月31日
办理方式 1.通过湖南省电子税务局申报https://etax.hunan.chinatax.gov.cn/ 2.窗口办理:韶山市民之家D区“六稳”“六保”政策兑现专窗
兑现成果形式 减免增值税、消费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政策类别 税费优惠
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12366、0731-55512366
监督电话 12366、0731-52817008
事项名称 我要申请减免增值税、消费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实施主体 国家税务总局韶山市税务局
兑现层级 省级/直属,市级/隶属,县级 政策期限 2020年12月31日
办理方式 1.通过湖南省电子税务局申报https://etax.hunan.chinatax.gov.cn/ 2.窗口办理:韶山市民之家D区“六稳”“六保”政策兑现专窗
兑现成果形式 减免增值税、消费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政策类别 税费优惠 收费依据
办理地点 韶山市厦门大道韶山市民之家D区“六稳”“六保”政策兑现专窗 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12366、0731-55512366 监督电话 12366、0731-52817008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疫情防控保供等税费政策实施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8号;
申报条件
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或者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无偿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份数 提交方式 是否要电子材料 受理标准 来源渠道 材料范本 填报须知
申报流程
正常申报增值税、消费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流程。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