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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申请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奖励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我要申请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奖励
实施主体 花垣县发改局
兑现层级 县级
政策期限 截止期限为2020年12月31日
办理方式 窗口现场服务
兑现成果形式 电话、邮件反馈审查意见,资金拨付
政策类别 财政奖补
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0743-7218281
监督电话 0743-7218033
事项名称 我要申请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奖励 实施主体 花垣县发改局
兑现层级 县级 政策期限 截止期限为2020年12月31日
办理方式 窗口现场服务
兑现成果形式 电话、邮件反馈审查意见,资金拨付
政策类别 财政奖补 收费依据 此项不收费
办理地点 县政务服务中心优惠政策兑现窗口 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0743-7218281 监督电话 0743-7218033
政策依据
按湘政办发〔2020〕20号文件规定进行办理,截止期限为2020年12月31日。 《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十六条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20 号)
申报条件
吸纳农村贫困劳动力及低收入群体的企业。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份数 提交方式 是否要电子材料 受理标准 来源渠道 材料范本 填报须知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和准许开展职业介绍相关业务资质证件原件 1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湖南省就业扶贫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请表》原件 1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近1年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证明复印件 1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农村劳务经纪人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1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湖南省农村劳务经纪人申请表》原件 1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农村劳务经纪人提供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用人单位出具的工资发放证明或工作经历证明、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出具的转移就业证明或从事职业介绍相关工作证明以上资料的其中一项原件和复印件 1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企业营业执照、参保相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1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补贴对象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补贴对象劳动合同、工资发放名册、个人参保缴费相关凭证复印件 1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申报补贴人员名册原件和复印件 1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申报流程
1.企业提出申请; 2.州政务服务中心优惠政策兑现窗口(或部门自行设立的窗口)受理申请资料并进行初审,1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的转办; 3.州人社局对该申请事项进行审核,5个工作日内确定兑现意见并反馈至州政务服务中心优惠政策兑现窗口(或部门自行设立的窗口); 5.州政务服务中心优惠政策兑现窗口(或部门自行设立的窗口)收到反馈后即时向申请人反馈审批结果; 6.州财政局5个工作日内落实兑现资金,拨付资金。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