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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申请中小微企业续贷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我要申请中小微企业续贷
实施主体 市政府经济研究和金融工作办公室、人民银行湘潭市中心支行
兑现层级 市级/隶属
政策期限 潭经金发〔2021〕2号文件印发之日起。
办理方式 专窗办理:湘潭市市民之家一楼金融服务区(A307)小微企业融资服务窗口。
兑现成果形式 获得银行续款支持。
政策类别 融资贷款
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湘潭市中小微企业首贷中心:0731-52817083, 市政府经济研究和金融工作办公室:0731-58570061, 人民银行湘潭市中心支行:0731-58225116。
监督电话 0731-52817008
事项名称 我要申请中小微企业续贷 实施主体 市政府经济研究和金融工作办公室、人民银行湘潭市中心支行
兑现层级 市级/隶属 政策期限 潭经金发〔2021〕2号文件印发之日起。
办理方式 专窗办理:湘潭市市民之家一楼金融服务区(A307)小微企业融资服务窗口。
兑现成果形式 获得银行续款支持。
政策类别 融资贷款 收费依据 此项不收费
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湘潭市市民之家一楼金融服务区(A307)小微企业融资服务窗口 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湘潭市中小微企业首贷中心:0731-52817083, 市政府经济研究和金融工作办公室:0731-58570061, 人民银行湘潭市中心支行:0731-58225116。 监督电话 0731-52817008
政策依据
《中国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市场监管总局 证监会 外汇局关于进一步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20〕120号)、《湖南省进一步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若干措施》(长银发〔2020〕53号)、《关于建立湘潭市中小微企业首贷中心、续贷中心的通知》(潭经金发〔2021〕2号)。
申报条件
在银行贷款即将到期前,有续贷需求的中小微企业。企业应符合国家和湘潭产业发展导向、依法合规经营、信用良好,无明显超过其经营规模、还款能力的过渡授信融资。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份数 提交方式 是否要电子材料 受理标准 来源渠道 材料范本 填报须知
申报流程
1、受理申请。驻中心工作人员负责受理中小微企业续贷申请。 2、续贷支持。区分不同情况,因企施策,鼓励银行优先采取无还本续贷、贷款展期、借新还旧等便利化续贷方式。对于获批同意续贷且需要续贷资金(应急转贷基金)支持的企业,由续贷中心协调资金提供方提供低成本短期续贷资金支持。 3、结束办理。督促银行在企业满足续贷条件后,尽快完成续贷手续并放款。对使用续贷资金的,经企业委托或授权,银行将续贷款项受托支付到续贷资金提供方账户。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