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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我要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我要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实施主体 龙山县人社局
兑现层级 省级/直属,市级/隶属,镇(乡、街道)级
政策期限 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办理方式 窗口现场服务
兑现成果形式 电话、邮件反馈审查意见,资金拨付
政策类别 就业用工
办理时限 25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0743--6222470
监督电话 0743---12345
事项名称 我要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实施主体 龙山县人社局
兑现层级 省级/直属,市级/隶属,镇(乡、街道)级 政策期限 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办理方式 窗口现场服务
兑现成果形式 电话、邮件反馈审查意见,资金拨付
政策类别 就业用工 收费依据 不收费
办理地点 市民之家三楼人社就业窗口 办理时限 25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0743--6222470 监督电话 0743---12345
政策依据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十六条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20号)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一定的社会保险补贴。
申报条件
1、就业困难人员已实现灵活就业进行就业登记并已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社会保险,且缴纳了社会保险的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的就业困难就业人员 2、离校2年内未就业已实现灵活就业进行就业登记,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社会保险,且缴纳了社会保险的持《就业创业证》高校毕业生; 3、通过临时性、非全日制、季节性等多种形式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且缴纳了社会保险的脱贫人口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份数 提交方式 是否要电子材料 受理标准 来源渠道 材料范本 填报须知
申报流程
1.持证的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后提出申请; 2.县政务服务中心优惠政策兑现窗口(或部门自行设立的窗口)受理申请资料并进行初审,1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的转办; 3.县就业服务中心对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或灵活就业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10个工作日内兑现意见并反馈至县政务服务中心优惠政策兑现窗口(或部门自行设立的窗口); 4.县政务服务中心优惠政策兑现窗口(或部门自行设立的窗口)收到反馈后即时向申请人反馈审批结果; 5.县就业局25个工作日内落实兑现资金,拨付资金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