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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申请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我要申请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实施主体 龙山县人社局
兑现层级 省级/直属,市级/隶属,县级
政策期限 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办理方式 窗口现场服务
兑现成果形式 电话、邮件反馈审查意见,资金拨付
政策类别 就业用工
办理时限 25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0743-6230590
监督电话 0743-12345
事项名称 我要申请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实施主体 龙山县人社局
兑现层级 省级/直属,市级/隶属,县级 政策期限 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办理方式 窗口现场服务
兑现成果形式 电话、邮件反馈审查意见,资金拨付
政策类别 就业用工 收费依据 不收费
办理地点 龙山县人社局政务服务中心就业窗口 办理时限 25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0743-6230590 监督电话 0743-12345
政策依据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十六条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20号)对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或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可给予1000元/人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受理截止期限为2020年12月31日。
申报条件
1、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2、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3、吸纳符合规定条件人员就业满12个月。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份数 提交方式 是否要电子材料 受理标准 来源渠道 材料范本 填报须知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 1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 1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复印件 1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企业年营业收入证明原件 1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符合享受一次性岗位补贴条件的人员花名册及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印章的新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及原件原件和复印件 1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原国有企业和县以上城镇大集体企业职工身份证明、残疾证(或低保证或高校毕业证)复印件复印件 1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与吸纳人员签订的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复印件复印件 1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吸纳人员12个月的工资发放明细账(单)及社会保险缴费单据、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等复印件 1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录有上述符合享受一次性岗位补贴条件的人员名单及居民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上季度实际发放工资等信息的电子文档复印件 1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申报流程
1、符合条件的企业提出一次性岗位补贴申请; 2、州就业服务中心受理企业提交的一次性岗位补贴申请资料,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 3、核实其所吸纳人员条件,并将其相关信息在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或政府公共服务网上公示15天; 4、公示15天期满无异议后,将补贴资金直接支付到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中小微型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帐户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