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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申请产业用地实行弹性出让、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供地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我要申请产业用地实行弹性出让、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供地
实施主体 湘西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兑现层级 市级/隶属
政策期限 暂无
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现场窗口办理
兑现成果形式 反馈审查意见,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政策类别 运营成本
办理时限 11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0743-8312345(州政务服务中心)、各有关责任单位办公室
监督电话 0743-12345(州政府服务热线)、0743-8569189(州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0743-8222165(州行政审批服务局)
事项名称 我要申请产业用地实行弹性出让、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供地 实施主体 湘西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兑现层级 市级/隶属 政策期限 暂无
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现场窗口办理
兑现成果形式 反馈审查意见,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政策类别 运营成本 收费依据 此项不收费
办理地点 地点:州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4号“优惠政策兑现”窗口。 地址:湘西经济开发区吉凤街道办事处武陵山大道21号(乘1路公交车到州行政中心站下)。 办理时限 11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0743-8312345(州政务服务中心)、各有关责任单位办公室 监督电话 0743-12345(州政府服务热线)、0743-8569189(州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0743-8222165(州行政审批服务局)
政策依据
通过创新产业用地分类、鼓励土地混合使用提高产业用地土地利用效率、实行用地弹性出让、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供地等,满足产业项目用地需求。
申报条件
1、符合现行工业用地供应相关要求,不在《限制用地目录》和《禁止用地目录》内; 2、符合规划条件; 4、完成土地上的征地拆迁工作、达到国家“净地”出让要求; 3、土地权属来源合法、面积准确、无争议; 5、属划拨或收储土地的,需提供收回或收购资料;6、属企业改制的,需提供土地资产处置方案批复文件;7、出让宗地符合《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或有《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确认书》。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份数 提交方式 是否要电子材料 受理标准 来源渠道 材料范本 填报须知
优惠政策兑现申请表(加盖公章的原件)原件 1份网上现场都可提交查看详情 政府部门核发 查看详情
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或《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确认书》(原件)原件 1份网上现场都可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土地权属资料、宗地图(原件)原件 1份网上现场都可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原件)原件 1份网上现场都可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项目用地协议》原件 1份网上现场都可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属收储土地的,需提供收回或收购资料原件 1份网上现场都可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属企业改制的,需提供本土地资产处置方案批复文件复印件 1份网上现场都可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法人代表证书、工商营业执照及其它证明文件(验原件交复印件),个人提供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1份网上现场都可提交查看详情 政府部门核发 查看详情
缴纳价款和税费凭证(验原件交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 1份网上现场都可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申报流程
1、州内符合基本条件的企业提出申请; 2、州政务服务中心“优惠政策兑现”窗口受理工业用地实行弹性出让、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供地申请资料并进行初审; 3、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科室、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 4、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工业用地实行弹性出让、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供地申请进行审批,确定兑现意见; 5、州政务服务中心“优惠政策兑现”窗口向申请人反馈审批结果; 6、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落实兑现优惠政策。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