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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我要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实施主体 武冈市人社局
兑现层级 省级/直属,市级/隶属,县级
政策期限 2020年12月31日
办理方式 人社局失业保险窗口办理、全市复工复产政策兑现专窗
兑现成果形式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办理稳岗返还手续
政策类别 就业用工
办理时限 90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0739-4255552
监督电话 0739-4250002
事项名称 我要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实施主体 武冈市人社局
兑现层级 省级/直属,市级/隶属,县级 政策期限 2020年12月31日
办理方式 人社局失业保险窗口办理、全市复工复产政策兑现专窗
兑现成果形式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办理稳岗返还手续
政策类别 就业用工 收费依据 暂不收费
办理地点 人社局失业保险窗口办理、全市复工复产政策兑现专窗 办理时限 90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0739-4255552 监督电话 0739-4250002
政策依据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湘政发〔2020〕3号)对符合条件的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其中深度贫困地区返还60%)。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十六条措施>的通知》 (湘政办发〔2020〕20号 ) 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标准最高可提至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的100%,受理截止期限为2020年12月31日。
申报条件
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全额缴费一年以上;2.上年度裁员比例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对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放宽至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20%;3.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份数 提交方式 是否要电子材料 受理标准 来源渠道 材料范本 填报须知
《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请审批表》原件 3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政府部门核发 查看详情
单位营业执照、上年失业保险缴费凭证复印件复印件 1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单位制定稳岗措施材料及少裁员或不裁员承诺书,单位财务制度复印件 1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申报流程
企业上交申请资料--审核资料、查询相关数据--各部门审批签字--网上公布无议后支付。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