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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我要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我要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实施主体 保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兑现层级 省级/直属,市级/隶属,镇(乡、街道)级
政策期限 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办理方式 窗口现场服务
兑现成果形式 窗口自取
政策类别 就业用工
办理时限 25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0743-7726111
监督电话 0743-12345
事项名称 我要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实施主体 保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兑现层级 省级/直属,市级/隶属,镇(乡、街道)级 政策期限 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办理方式 窗口现场服务
兑现成果形式 窗口自取
政策类别 就业用工 收费依据 不收费
办理地点 保靖县就业服务中心2楼 办理时限 25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0743-7726111 监督电话 0743-12345
政策依据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十六条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20号)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一定的社会保险补贴。
申报条件
1.就业困难人员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2.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份数 提交方式 是否要电子材料 受理标准 来源渠道 材料范本 填报须知
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 1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其他 查看详情
《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 1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其他 查看详情
高校毕业证书(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 1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申报流程
1.持证的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后提出申请; 2.州政务服务中心优惠政策兑现窗口(或部门自行设立的窗口)受理申请资料并进行初审,1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的转办; 3.州就业服务中心对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或灵活就业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10个工作日内兑现意见并反馈至州政务服务中心优惠政策兑现窗口(或部门自行设立的窗口); 4.州政务服务中心优惠政策兑现窗口(或部门自行设立的窗口)收到反馈后即时向申请人反馈审批结果; 5.州就业局25个工作日内落实兑现资金,拨付资金。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