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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申请免缴中小微企业工伤保险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我要申请免缴中小微企业工伤保险
实施主体 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兑现层级 省级/直属,市级/隶属,县级
政策期限 2020年12月31日
办理方式 系统自动办理
兑现成果形式 审核通过,免缴工伤保险费
政策类别 就业用工
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0731-52865063
监督电话 0731-52865065
事项名称 我要申请免缴中小微企业工伤保险 实施主体 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兑现层级 省级/直属,市级/隶属,县级 政策期限 2020年12月31日
办理方式 系统自动办理
兑现成果形式 审核通过,免缴工伤保险费
政策类别 就业用工 收费依据
办理地点 韶山市厦门大道韶山市民之家D区“六稳”“六保”政策兑现专窗 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0731-52865063 监督电话 0731-52865065
政策依据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对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的政策,延长执行到2020年12月底。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单位方式参加三项社会保险的,继续参照企业办法享受单位缴费减免和缓缴政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49号)(网址链接: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shehuibaozhang/zcwj/202006/t20200624_377465.html) 《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实施意见》(湘人社规【2020】3号)(网址链接:http://rst.hunan.gov.cn/rst/xxgk/zcfg/zxzc/202008/t20200820_13658858.html)文件
申报条件
由统计部门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区分大、中、小、微型企业后直接办理,无需审批。统计部门一时无法划分清楚的,暂按中小微企业对待,待确认后再据实调整。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份数 提交方式 是否要电子材料 受理标准 来源渠道 材料范本 填报须知
社会保险登记表原件 1份网上现场都可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营业执照复印件 1份网上现场都可提交查看详情 政府部门核发 查看详情
申报流程
1、六稳六保政策兑现专窗预审; 2、工伤保险新参保窗口初审; 3、基金征缴科复审,汇总后将审核通过的资料报养老保险科; 4、养老保险科复审后报省人社厅备案。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