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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我要申请见习补贴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我要申请见习补贴
实施主体 平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兑现层级 市级/隶属,县级
政策期限 对与就业见习基地签订劳动合同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的登记失业人员按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受理截止期限为2021年12月31日。
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复工复产政策兑现专窗
兑现成果形式 审核通过,享受见习补贴
政策类别 就业用工
办理时限 46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0730-6296821
监督电话 0730-6296823
事项名称 我要申请见习补贴 实施主体 平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兑现层级 市级/隶属,县级 政策期限 对与就业见习基地签订劳动合同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的登记失业人员按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受理截止期限为2021年12月31日。
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复工复产政策兑现专窗
兑现成果形式 审核通过,享受见习补贴
政策类别 就业用工 收费依据 暂不收费
办理地点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办理时限 46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0730-6296821 监督电话 0730-6296823
政策依据
对见习期未满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受理期限截止期限为2020年12月31日。(湘政办发〔2020〕20号)
申报条件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人员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份数 提交方式 是否要电子材料 受理标准 来源渠道 材料范本 填报须知
XX单位见习人员花名册原件 1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空白表格 查看详情
关于申请拨付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的报告原件 1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空白表格 查看详情
平江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审批表原件 1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空白表格 查看详情
平江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鉴定表原件 1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空白表格 查看详情
平江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申请登记表原件 1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空白表格 查看详情
平江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协议书原件 1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空白表格 查看详情
《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复印件 1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身份证复印件 1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毕业证复印件 1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复印件 1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生活补贴支付凭证明细表原件 1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单位工商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1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申报流程
1.复工复产政策兑现专窗预审;2.上门核实;3.资金公示;4.资金拨付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