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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我要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实施主体 龙山县人社局
兑现层级 省级/直属,市级/隶属,县级
政策期限 受理截止期限为2021年12月31日
办理方式 窗口现场服务
兑现成果形式 窗口自取
政策类别 就业用工
办理时限 60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0743--6224681
监督电话 0743--12345
事项名称 我要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实施主体 龙山县人社局
兑现层级 省级/直属,市级/隶属,县级 政策期限 受理截止期限为2021年12月31日
办理方式 窗口现场服务
兑现成果形式 窗口自取
政策类别 就业用工 收费依据 不收费
办理地点 市民之家三楼人社就业窗口 办理时限 60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0743--6224681 监督电话 0743--12345
政策依据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湘政发〔2020〕3号)对符合条件的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其中深度贫困地区返还60%)。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十六条措施>的通知》 (湘政办发〔2020〕20号 ) 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标准最高可提至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的100%,受理截止期限为2021年12月31日。
申报条件
1.参加失业保险一年以上,且在失业保险系统不能欠费; 2.不裁员或少裁员的,裁员率低于当地城镇登记失业率的参保单位;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份数 提交方式 是否要电子材料 受理标准 来源渠道 材料范本 填报须知
申报流程
1、失业保险系统自动筛选,免申即享,符合条件的单位提供开户许可证即可办理;2、县就业服务中心复核公示5个工作日;3、公示5个工作日后即时向申请人反馈公示结果,上报人社局审批并报县财政局拨款; 4、县财政局3个工作日内落实兑现资金,拨付资金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