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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申请冷链企业新建产地预冷设施专项资金补助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我要申请冷链企业新建产地预冷设施专项资金补助
实施主体 湘西州发改委
兑现层级 市级/隶属
政策期限 暂无
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现场窗口办理
兑现成果形式 反馈审查意见,资金拨付。
政策类别 财政奖补
办理时限 60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0743-8312345(州政务服务中心)、各有关责任单位办公室
监督电话 0743-12345(州政府服务热线)、0743-8569189(州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0743-8222165(州行政审批服务局)
事项名称 我要申请冷链企业新建产地预冷设施专项资金补助 实施主体 湘西州发改委
兑现层级 市级/隶属 政策期限 暂无
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现场窗口办理
兑现成果形式 反馈审查意见,资金拨付。
政策类别 财政奖补 收费依据 此项不收费
办理地点 地点:州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4号“优惠政策兑现”窗口。 地址:湘西经济开发区吉凤街道办事处武陵山大道21号(乘1路公交车到州行政中心站下)。 办理时限 60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0743-8312345(州政务服务中心)、各有关责任单位办公室 监督电话 0743-12345(州政府服务热线)、0743-8569189(州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0743-8222165(州行政审批服务局)
政策依据
企业新建产地预冷设施总投资达1000万元以上。按不超过总投资20%比列予以补助,最高补助额度300万元。
申报条件
1、在湘西州注册的冷链企业新建产地预冷设施; 2、总投资达1000万元及以上; 3、项目单位没有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申报流程
1、州内符合条件的项目单位向项目所在地发改部门提出申请; 2、县市区发改、财政联合行文向州发改委、州财政局提出申请,报州政务服务中心“优惠政策兑现”窗口; 3、州政务服务中心“优惠政策兑现”窗口受理申请资料并进行初审; 4、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对预冷设施立项、用地、环评、开工间、建设位置、建设面积、总投资、贷款额、利息支付、贴息额等进行复核。必要时,由发改部门牵头组织考察组赴项目现场考察; 5、州发改委汇总各审核部门意见,形成专项补助意见;6、州政务服务中心“优惠政策兑现”窗口向申请单位反馈贴息意见; 7、州财政局落实兑现资金,拨付资金至县市区财政局; 8、县市区财政局将资金拨付至企业。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