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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我要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
实施主体 辰溪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兑现层级 市级/隶属,县级
政策期限 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办理方式 县(市)人社局就业创业部门受理
兑现成果形式 国库集中支付
政策类别 财政奖补
办理时限 23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0745-2535785
监督电话 0745-123445
事项名称 我要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 实施主体 辰溪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兑现层级 市级/隶属,县级 政策期限 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办理方式 县(市)人社局就业创业部门受理
兑现成果形式 国库集中支付
政策类别 财政奖补 收费依据 此项不收费
办理地点 辰溪县育才路政务服务中心“六稳”“六保”政策兑现“一件事一次办”窗口 办理时限 23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0745-2535785 监督电话 0745-123445
政策依据
对首次创业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可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国办发〔2020〕26号) 农民工等返乡下乡创业人员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 6 个月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具体补贴标准由各市州确定。(湘人社规〔2020〕5号) 《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的八条措施》的通知》(湘人社规〔2020〕5 号)
申报条件
(一)在辰溪县内登记注册的初创企业、初次注册的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二)登记注册时间在5年以内(2020年申报企业的注册时间为2015年1 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除桑拿、按摩、网吧以及其他国家政策不予鼓励的产业外,盲人创办的医疗保健性按摩项目可申报);(三)合法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吸纳2名及以上城乡劳动者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贫困劳动力和农民工等返乡下乡人员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合法正常运营时间放宽至6个月以上。(四)担任初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发生变更的,不纳入补贴范围。(五)申报单位在信用中国(湖南省辰溪县)、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违法记录。 收起 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份数 提交方式 是否要电子材料 受理标准 来源渠道 材料范本 填报须知
《辰溪县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表》(一式两份)原件 2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其他 查看详情
工商登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 1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其他 查看详情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 2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其他 查看详情
就业创业证,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复印件 2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其他 查看详情
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申报商标注册补贴时还需提供商标注册认定书等资料复印件 2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其他 查看详情
《财务报表》及员工花名册、工资发放表等复印件 2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其他 查看详情
申报流程
申报企业向注册地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本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初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汇总、审核。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