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 切换

湖南省

即将前往:
湘潭市
切换
行政区划部门

我要申报冷链物流基地项目专项资金补助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我要申报冷链物流基地项目专项资金补助
实施主体 湘潭市发改委
兑现层级 省级/直属,市级/隶属,县级
政策期限 2025年12月31日
办理方式 市民之家三楼综合审批区窗口受理
兑现成果形式 文件下达,享受资金补助(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根据项目投资规模给予适当资金补助)
政策类别 财政奖补
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0731-58570152
监督电话 0731-52817008
事项名称 我要申报冷链物流基地项目专项资金补助 实施主体 湘潭市发改委
兑现层级 省级/直属,市级/隶属,县级 政策期限 2025年12月31日
办理方式 市民之家三楼综合审批区窗口受理
兑现成果形式 文件下达,享受资金补助(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根据项目投资规模给予适当资金补助)
政策类别 财政奖补 收费依据
办理地点 市民之家三楼综合审批区窗口咨询,线下办理地址:湘潭市湘潭大道市政府大楼B栋7楼、17楼 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0731-58570152 监督电话 0731-52817008
政策依据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冷链物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13号) 文件链接:http://fgw.hunan.gov.cn/fgw/xxgk_70899/zcfg/dfxfg/202004/t20200410_11875745.html
申报条件
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贫困地区项目、平台型项目总投资额可适当下浮);已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kpp.ndrc.gov.cn);在“湖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www.hntzxm.gov.cn)获取项目代码和履行必要的审核(备案)等相关手续;项目资金得到落实且已开工建设,一般3年内能建成;符合项目信息比对要求,同一项目不得多头申报、重复安排;平台型项目拥有自有固定场地或自申报日计算5年及以上期限场地租赁合同;项目单位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案件当事人名单。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份数 提交方式 是否要电子材料 受理标准 来源渠道 材料范本 填报须知
项目单位按要求编制省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报告。原件和复印件 1份网上现场都可提交查看详情 政府部门核发 查看详情
组织申报单位(县市区、园区发改部门)需报送请示文件、申报项目汇总表、申报承诺函等。原件和复印件 1份网上现场都可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申报流程
1.市民之家三楼综合审批区窗口预审;2.国家级园区、县市区发改部门初审,汇总后报送至市发改委商务科;3.市发改委复审后,呈报省发改委认定。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