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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申请缓缴失业保险费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我要申请缓缴失业保险费
实施主体 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兑现层级 市级/隶属
政策期限 2020年12月31日
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
兑现成果形式 延迟6个月缴纳,不收取滞纳金
政策类别 就业用工
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0731-52865063
监督电话 0731-52865065
事项名称 我要申请缓缴失业保险费 实施主体 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兑现层级 市级/隶属 政策期限 2020年12月31日
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
兑现成果形式 延迟6个月缴纳,不收取滞纳金
政策类别 就业用工 收费依据 暂不收费
办理地点 韶山市厦门大道韶山市民之家D区“六稳”“六保”政策兑现专窗 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0731-52865063 监督电话 0731-52865065
政策依据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11号) 2、《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实施意见》(湘人社规[2020]3号文)
申报条件
受疫情影响,连续3个月累计亏损的企业,已停保的企业或完全停产的企业不再办理缓缴手续。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份数 提交方式 是否要电子材料 受理标准 来源渠道 材料范本 填报须知
单位基本情况原件 1份网上现场都可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申请缓缴前三个月累计亏损月份财务账表原件 1份网上现场都可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单位申请报告原件 1份网上现场都可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缓缴协议》原件 1份网上现场都可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受疫情影响的困难企业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申报审批表》原件 1份网上现场都可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申报流程
1、每月23号之前审核资料无误后受理申请,(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2、提交市人社局审批 3、送湘潭市、省人社局备案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