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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申请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我要申请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实施主体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兑现层级 省级/直属,市级/隶属,县级
政策期限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
办理方式 窗口申报
兑现成果形式 资金直接拨付到企业账户
政策类别 就业用工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0731-84900082
监督电话 0731-82212345
事项名称 我要申请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实施主体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兑现层级 省级/直属,市级/隶属,县级 政策期限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
办理方式 窗口申报
兑现成果形式 资金直接拨付到企业账户
政策类别 就业用工 收费依据 不收费
办理地点 市、县政务大厅或人社部门政策兑现窗口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0731-84900082 监督电话 0731-82212345
政策依据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十六条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20号)对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或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可给予1000元/人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受理截止期限为2020年12月31日。
申报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可以申报: 1、企业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经批准可缓缴的企业在申请此项补贴时可视同为按规定缴纳了社会保险费); 2、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稳定就业1年以上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
申报流程
企业向当地人社部门申报;当地人社部门审核,并在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或政府公共服务网上公示7天期满无异议;当地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直接支付到企业账户。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