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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申请生猪标准化养殖场新增产能奖补和引进原种猪补助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我要申请生猪标准化养殖场新增产能奖补和引进原种猪补助
实施主体 衡南县农业农村局
兑现层级 省级/直属,市级/隶属,县级
政策期限 文件公布之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
兑现成果形式 以补贴形式发放
政策类别 财政奖补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0734-8551156
监督电话 0734-12345
事项名称 我要申请生猪标准化养殖场新增产能奖补和引进原种猪补助 实施主体 衡南县农业农村局
兑现层级 省级/直属,市级/隶属,县级 政策期限 文件公布之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
兑现成果形式 以补贴形式发放
政策类别 财政奖补 收费依据
办理地点 衡南县云集镇富园路县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0734-8551156 监督电话 0734-12345
政策依据
省财政对新建、改扩建生猪标准化养殖场按新增产能给予奖补,年产能1万—3万头的,补助50万元;3万头以上的,补助80万元。对从省外引进原种猪的,给予补助1000元/头。(湘农联〔2020〕19号) 《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支持当前农业农村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湘农联〔2020〕19 号)
申报条件
1、申请人为规模养猪场法人或养猪专业户业主; 2、引进原种猪引种方、供货方均须具有相应的资质,引进猪应符合原种猪种用标准; 3、在政策期限内完成引种,且能出具引种合同、发票、检验检疫票据、引种审批手续及系谱档案等资料。 4、本政策在2020年12月31日前为有效时间。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份数 提交方式 是否要电子材料 受理标准 来源渠道 材料范本 填报须知
申请书复印件 1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 2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产地检疫证复印件 2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2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申报流程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在2020年11月底前开展申报公告---申报生猪养殖场户填写《2020年申请引进原种猪补助申报表》,整理相关佐证材料,提交当地农业农村部门---县级农业农村局会同财政局开展现场核查,核对相关佐证材料---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汇总审核后上报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和财政部门,市级开展抽查复核后公示---公示无异后上报省农业农村厅和省财政厅备案,并由县级财政部门统一拨付奖补资金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