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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申请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我要申请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实施主体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财政局
兑现层级 市级/隶属,县级
政策期限 2019年7月6日-2021年12月31日
办理方式 现场服务
兑现成果形式 反馈审查意见,资金拨付
政策类别 就业用工
办理时限 60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0743-8232969(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0743-8755231(州就业服务中心职业培训服务科)
监督电话 0743-12345(州政府服务热线)
事项名称 我要申请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实施主体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财政局
兑现层级 市级/隶属,县级 政策期限 2019年7月6日-2021年12月31日
办理方式 现场服务
兑现成果形式 反馈审查意见,资金拨付
政策类别 就业用工 收费依据 不收费
办理地点 地点:吉首市政务服务中心优惠政策兑现窗口 办理时限 60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0743-8232969(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0743-8755231(州就业服务中心职业培训服务科) 监督电话 0743-12345(州政府服务热线)
政策依据
大力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重点面向企业职工、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贫困劳动力、贫困家庭子女等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给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符合条件的人员给予生活费补贴。(湘政办发〔2020〕20号) 对《湖南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目录(2019—2021年)》(湘人社发〔2019〕17号)规定的各类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普遍提高50%。原有规定上浮的地区和人员,按原有比例享受职业培训补贴,不叠加享受。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确定为紧缺职业(工种)的,普调后其培训补贴标准上浮10%的规定仍继续执行。(湘人社规〔2020〕2号)
申报条件
1. 对与企业签订 1 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在职职工进行技能提升培训的企业。 2、贫困家庭子女、贫困劳动力、“两后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退役军人、残疾人等培训重点群体开展了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的企业和培训机构。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份数 提交方式 是否要电子材料 受理标准 来源渠道 材料范本 填报须知
企业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成立企业职工培训中心的批复复印件 2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职业培训办班备案登记表》原件 2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政府部门核发 查看详情
《职业培训学员花名册》原件 2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培训方案、培训课时安排表原件 2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开班当月企业发放工资银行对账单(或工资表)复印件 2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参训员工《劳动合同》中第3、第9页复印件 2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理论培训视频、图片,实操培训视频、图片,结业考核视频、图片复印件 2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理论培训每天签到表、实操培训每天签到表复印件 2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结业考核安排表、结业考核签到表、结业考核试卷,结业考核成绩表或鉴定考核成绩表复印件 2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请表(单位) 》原件 2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政府部门核发 查看详情
《职业技能培训补贴人员名册》原件 2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补贴情况公示记录复印件 2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申报流程
1、企业培训中心认定,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评估; 2、开班申请,提前10个工作日向市人社局职建股申请。 3、培训结业考核结束后向市人社局职建股递交培训补贴申请。 4、市人社局职建股接到培训补贴申请后,应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的审核。 5、市人社局职建股将补贴资金审核情况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在公共服务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申请材料报送市财政局社保股; 6、市财政局社保股审核后,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企业或培训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