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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我要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实施主体 雨湖区人社局
兑现层级 市级/隶属,县级
政策期限 2020.1.1-2020.12.31
办理方式 复工复产政策兑现专窗
兑现成果形式 审核通过,发放贷款,享受财政贴息
政策类别 融资贷款
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0731-58205955
监督电话 0731-58205869
事项名称 我要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实施主体 雨湖区人社局
兑现层级 市级/隶属,县级 政策期限 2020.1.1-2020.12.31
办理方式 复工复产政策兑现专窗
兑现成果形式 审核通过,发放贷款,享受财政贴息
政策类别 融资贷款 收费依据 暂不收费
办理地点 雨湖区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0731-58205955 监督电话 0731-58205869
政策依据
支持劳动者依托平台就业,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平台就业人员,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湘政办发〔2020〕20号)
申报条件
(一)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包括个人自主创业、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须符合以下条件:1、在法定劳动年龄以内,具备一定创业能力和创业愿望,个人信用记录良好,符合以下10类人群身份条件之一(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2、在所辖行政区域范围内创业,并取得营业执照或相关行业经营许可证。3、申请人申请贷款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其配偶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应没有其他贷款。4、能提供符合要求的反担保方式及相关资料。 (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1、取得营业执照或相关行业部门许可成立,有固定的经营场地和一定自有资本金,从事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项目,且具备还贷能力。 2、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以上10类人群)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2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0%),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3、小微企业应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份数 提交方式 是否要电子材料 受理标准 来源渠道 材料范本 填报须知
《湘潭市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审批表》原件 1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借款人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1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身份类别证明:《就业失业登记证》、五年内的《普通高校毕业证》或《高技毕业证》、《退伍证》、《残疾人证》、由乡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出具的返乡创业证明,或其他符合本身份类别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营业执照》或其他行业经营许可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1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经营场所证明原件 1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人民银行出具的夫妻双方征信报告原件 1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担保机构及经办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原件 1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湘潭市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审批表(小微企业)》原件 1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1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经营场地证明原件 1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 1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企业信用记录证明或承诺书原件 1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企业职工花名册(要体现合同期限)和新招用员工花名册原件 1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与花名册相对应的工资发放表原件 1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当年新招用人员资料(招用符合条件人员的身份证、身份证明、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等)原件 1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担保机构及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原件 1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申报流程
1.复工复产政策兑现专窗预审;2.市、区(县)人社部门创贷中心初审;3.实地调查;4.担保面签(个人贷款);5.银行放款;6.财政贴息。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