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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申请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奖励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我要申请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奖励
实施主体 衡南县人社局
兑现层级 县级
政策期限 2020年2月-2020年12月31日
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
兑现成果形式 按同级财政国库支付管理的有关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市场主体在银行设立的基本账户和贫困劳动力在银行设立的个人账户
政策类别 财政奖补
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0734-8551067
监督电话 0734-12345
事项名称 我要申请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奖励 实施主体 衡南县人社局
兑现层级 县级 政策期限 2020年2月-2020年12月31日
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
兑现成果形式 按同级财政国库支付管理的有关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市场主体在银行设立的基本账户和贫困劳动力在银行设立的个人账户
政策类别 财政奖补 收费依据
办理地点 衡南县云集镇富园路县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0734-8551067 监督电话 0734-12345
政策依据
按湘政办发〔2020〕20号文件规定进行办理,截止期限为2020年12月31日。 《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十六条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20 号)
申报条件
贫困劳动力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份数 提交方式 是否要电子材料 受理标准 来源渠道 材料范本 填报须知
《衡南县市场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稳岗奖励申请表》原件 1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衡南县市场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花名册》原件和复印件 2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衡南县贫困劳动力稳岗补贴申请表》原件 1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2020年3-6月期间的工资单、银行流水、电子转账凭证、社会保险缴纳记录等任一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2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申报流程
经县人社部门会同县扶贫部门审核、公示后(县级扶贫部门在2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核意见。县级人社部门审核后在贫困劳动力市场主体或互联网同步公示3天),符合条件的,按同级财政国库支付管理的有关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市场主体在银行设立的基本账户和贫困劳动力在银行设立的个人账户。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拨付补贴资金并告知理由。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