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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申请缓缴基本养老保险费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我要申请缓缴基本养老保险费
实施主体 平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兑现层级 市级/隶属,县级
政策期限 2021年可继续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对2020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1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1年当地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
办理方式 人社“六稳”“六保”政策兑现专窗
兑现成果形式 即时打单,即时缴费
政策类别 办事服务
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0730-6296827
监督电话 0730-6293806
事项名称 我要申请缓缴基本养老保险费 实施主体 平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兑现层级 市级/隶属,县级 政策期限 2021年可继续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对2020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1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1年当地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
办理方式 人社“六稳”“六保”政策兑现专窗
兑现成果形式 即时打单,即时缴费
政策类别 办事服务 收费依据 此项不收费
办理地点 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0730-6296827 监督电话 0730-6293806
政策依据
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0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确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人社部发〔2020〕49号) 《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49 号)
申报条件
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0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确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对2020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1年进行补缴。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份数 提交方式 是否要电子材料 受理标准 来源渠道 材料范本 填报须知
申报流程
受理办结,即来即办,无需申请材料.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