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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我要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
实施主体 衡南县人社局
兑现层级 市级/隶属,县级
政策期限 有效期1年
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
兑现成果形式 以补贴形式发放
政策类别 财政奖补
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0734-8551067
监督电话 0734-12345
事项名称 我要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 实施主体 衡南县人社局
兑现层级 市级/隶属,县级 政策期限 有效期1年
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
兑现成果形式 以补贴形式发放
政策类别 财政奖补 收费依据
办理地点 衡南县云集镇富园路县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0734-8551067 监督电话 0734-12345
政策依据
对首次创业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可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国办发〔2020〕26号) 农民工等返乡下乡创业人员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 6 个月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具体补贴标准由各市州确定。(湘人社规〔2020〕5号) 《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的八条措施》的通知》(湘人社规〔2020〕5 号)
申报条件
(一)在衡南县内登记注册的初创企业、初次注册的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 (二)登记注册时间在5年以内(2020年申报企业的注册时间为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除桑拿、按摩、网吧以及其他国家政策不予鼓励的产业外,盲人创办的医疗保健性按摩项目可申报); (三)合法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吸纳2名及以上城乡劳动者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贫困劳动力和农民工等返乡下乡人员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合法正常运营时间放宽至6个月以上。 (四)担任初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发生变更的,不纳入补贴范围。 (五)申报单位在信用中国(衡南县)、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违法记录。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份数 提交方式 是否要电子材料 受理标准 来源渠道 材料范本 填报须知
《衡南县2020年度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表》原件 1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 1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正常运营12个月以上的佐证资料。其中属贫困劳动力和返乡农民工的,提供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佐证资料原件 1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属就业重点群体的佐证材料原件 1份网上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申报流程
将资料送至窗口办理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