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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我要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
实施主体 龙山县住房公积金
兑现层级 省级/直属,市级/隶属,县级
政策期限 2020年6月底前
办理方式 窗口现场服务
兑现成果形式 电话、邮件反馈审查意见,资金拨付
政策类别 就业用工
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0743-6223729
监督电话 0743-12345
事项名称 我要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 实施主体 龙山县住房公积金
兑现层级 省级/直属,市级/隶属,县级 政策期限 2020年6月底前
办理方式 窗口现场服务
兑现成果形式 电话、邮件反馈审查意见,资金拨付
政策类别 就业用工 收费依据 不收费
办理地点 龙山县湘鄂路97号外资外援办二楼 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0743-6223729 监督电话 0743-12345
政策依据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2020〕3号) 2020年6月底前,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
申报条件
2020年6月底前,不能按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企业。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份数 提交方式 是否要电子材料 受理标准 来源渠道 材料范本 填报须知
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申请表(加盖公章)原件 1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经公示后的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决议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和复印件 1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申报流程
1.申请缓缴的企业可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微信公众号、手机APP或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申请;各县(市、区)管理部根据企业申请意见办理缓缴手续。疫情结束后,企业到各县(市、区)管理部窗口或者湘西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补交申请资料; 2.管理部受理申请资料并初审; 3.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批。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