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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申请引进原种猪补助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我要申请引进原种猪补助
实施主体 桑植县农业农村局
兑现层级 省级/直属,市级/隶属,县级
政策期限 2020年1月1日至10月31日。
办理方式 窗口申报
兑现成果形式 资金直接拨付到养猪场户账户
政策类别 财政奖补
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0744-2860077
监督电话 0744-6237510
事项名称 我要申请引进原种猪补助 实施主体 桑植县农业农村局
兑现层级 省级/直属,市级/隶属,县级 政策期限 2020年1月1日至10月31日。
办理方式 窗口申报
兑现成果形式 资金直接拨付到养猪场户账户
政策类别 财政奖补 收费依据 暂不收费
办理地点 桑植县澧源镇老观潭社区行政中心西楼政务服务中心负一楼综合窗口 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0744-2860077 监督电话 0744-6237510
政策依据
省财政对新建、改扩建生猪标准化养殖场按新增产能给予奖补,年产能1万—3万头的,补助50万元;3万头以上的,补助80万元。对从省外引进原种猪的,给予补助1000元/头。(湘农联〔2020〕19号)
申报条件
1、申请人为规模养猪场法人或养猪专业户业主; 2、引进原种猪引种方、供货方均须具有相应的资质,引进猪应符合原种猪种用标准; 3、在政策期限内完成引种,且能出具引种合同、发票、检验检疫票据、引种审批手续及系谱档案等资料。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份数 提交方式 是否要电子材料 受理标准 来源渠道 材料范本 填报须知
引进原种猪补助申请表原件 1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法人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原件 1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种程照片(包括引种来源场、运输和隔离等照片)原件 1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其他佐证材料(包括;引进来源企业种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引种合同、引种发票、检验检疫票据、运输和种猪合格证、系谱档案等)原件 1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申报流程
1、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在2020年11月底前开展申报公告; 2、申报生猪养殖场户填写《2020年申请引进原种猪补助申报表》,整理相关佐证材料,提交当地农业农村部门; 3、县级农业农村局会同财政局开展现场核查,核对相关佐证材料; 4、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汇总审核后上报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和财政部门,市级开展抽查复核后公示。 5、公示无异后上报省农业农村厅和省财政厅备案,并由县级财政部门统一拨付奖补资金。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