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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我要申请培训补贴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我要申请培训补贴
实施主体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财政局
兑现层级 市级/隶属,县级
政策期限 2020年3月23日-2021年12月31日
办理方式 现场服务
兑现成果形式 反馈审查意见,资金拨付
政策类别 就业用工
办理时限 26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0743-2813213(市就业服务中心)
监督电话 0743-12345
事项名称 我要申请培训补贴 实施主体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财政局
兑现层级 市级/隶属,县级 政策期限 2020年3月23日-2021年12月31日
办理方式 现场服务
兑现成果形式 反馈审查意见,资金拨付
政策类别 就业用工 收费依据 不收费
办理地点 地点:吉首市政务服务中心优惠政策兑现窗口 办理时限 26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0743-2813213(市就业服务中心) 监督电话 0743-12345
政策依据
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社和扶贫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以及参保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并开展以工代训的,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给予企业每人每月500元的培训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湘人社规〔2020〕5号)
申报条件
1、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社和扶贫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 2、参保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并开展以工代训的。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份数 提交方式 是否要电子材料 受理标准 来源渠道 材料范本 填报须知
企业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书或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2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享受补贴人员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2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以工代训补贴申请表》原件 2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政府部门核发 查看详情
《申请以工代训补贴人员明细表》原件 2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申报当月企业发放工资银行对账单复印件 2份现场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申报流程
1、市本级符合申报条件的各类生产经营主体提出以工代训补贴; 2、市就业服务中心培训管理股受理申请资料并进行初审; 3、市人社局对以工代训补贴申请进行审批,确定兑现意见; 4、市就业服务中心培训管理股向申请人反馈审批结果; 5、市财政局根据市人社局的审批意见,落实兑现资金,拨付资金。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