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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申请减免房产税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我要申请减免房产税
实施主体 国家税务总局永顺县税务分局
兑现层级 县级
政策期限 湘政发[2020]3号文件公布之日起至疫情解除之日止
办理方式 (一)窗口受理:直接到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二)网上申报:登录http://etax.hunan.chinatax.gov.cn(湖南省电子税务局官网)
兑现成果形式 核准通过后,纳税人进行纳税申报,通过征前减免的方式实现税收减免。 纳税人已申报纳税的,办理退税或税款抵缴手续。
政策类别 税费优惠
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0743- 5224673(县税务局)、0743-5222391(县政务服务中心税务窗口)
监督电话 0743-12345(政府服务热线)、0743-5236192(县优化办)、0743-5229588(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事项名称 我要申请减免房产税 实施主体 国家税务总局永顺县税务分局
兑现层级 县级 政策期限 湘政发[2020]3号文件公布之日起至疫情解除之日止
办理方式 (一)窗口受理:直接到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二)网上申报:登录http://etax.hunan.chinatax.gov.cn(湖南省电子税务局官网)
兑现成果形式 核准通过后,纳税人进行纳税申报,通过征前减免的方式实现税收减免。 纳税人已申报纳税的,办理退税或税款抵缴手续。
政策类别 税费优惠 收费依据 暂不收费
办理地点 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优惠政策兑现窗口 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0743- 5224673(县税务局)、0743-5222391(县政务服务中心税务窗口) 监督电话 0743-12345(政府服务热线)、0743-5236192(县优化办)、0743-5229588(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政策依据
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发生重大损失的企业,可依法依规申请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湘政发〔2020〕3号)(湘财税〔2020〕7号)
申报条件
1.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自用土地、房产。 2.受疫情影响较大经营困难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指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两类)、影视娱乐(指电影放映、文化艺术业、体育及娱乐业)行业企业的自用土地、房产。行业具体判断标准按照现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执行,纳税人2019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须占收入总额(剔除不征税收入和投资收益)的50%以上。 3.主动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的大型商务楼宇、商场、市场和产业园区等出租方。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份数 提交方式 是否要电子材料 受理标准 来源渠道 材料范本 填报须知
纳税人减免税申请报告原件 1份网上现场都可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空白表格 查看详情
出租方证明减免租金资料原件 1份网上现场都可提交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纳税人减免税申请核准表原件 1份网上现场都可提交查看详情 其他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详情
申报流程
个人自主申报→窗口受理材料→补贴材料审核→办结上报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